房产招租

天宝路1955号部分房产招租公告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资产运营集团 点击数:1553次 更新时间:2024-03-26 07:56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CQ-0-2024-083
交易方式现场竞价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花山区天宝路1955号部分房产招租
转让底价(万元)15.88(4年总价)
公告开始日期2024年3月22日
公告截止日期2024年3月29日
竞拍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9:30
资产概述花山区天宝路1955号-1招租,建筑面积:约165.41平方米,租赁期限4年,首年招租起拍价:3.97万元,竞租保证金:1万元,履约保证金0.99万元。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1.标的状态为空置。2.标的物的质量及装饰装修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租赁标的地点、周围环境、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及对承租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及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3.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4.若本次出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房屋租赁租金或退租等理由。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期开始日期2024年3月22日
公告期自2024年3月22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止
价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披露1.租赁用途:超市类。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经委托人同意的经营项目,若竞得人私自变更经营业态或从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竞得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2.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竞得人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后期租金须提前至上一年租赁截止期前30日内支付。3.租赁期限及免租期:租赁期限为4年。免租金4个月,第一年至第四年每年首季度享受。4.租金递增:前三年无递增,第四年在第三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五。5.本标的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竞得人自行负责楼顶、墙面等及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含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费用自理。竞得人须确保装修、维修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开通使用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相关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如楼顶现状等不能满足竞得人需要,竞得人应自行向相关部门提出增容/改造申请,拍卖人可提供材料准备和对接协调方面的帮助,但相关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所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6.竞得人不得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不得在租赁场地储存易燃易爆及使用液化气罐等危险物品。7.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证租赁标的物的完好,返还的租赁标的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如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8.标的交付日、起租日、后期租金缴纳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竞租人参与竞租资产须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2.竞租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递交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接受以现金及支付宝等其他入账方式,竞租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未按规定备注项目名称、迟汇、错汇、误汇、使用手机银行转账等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及不能参与竞租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负。3.已缴纳竞租保证金的竞租人持竞租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有效证件在公告期内到本公司办理相关竞租手续,逾期不予办理。4.竞租人承诺对委托人制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无异议,并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的标的名称。拍卖佣金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款方式缴入马鞍山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佳山路支行,账号:1560801021000233885),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竞得人按约定缴清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该标的的承租权,竞得人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6.意向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成交资格成为竞得人后不按公告约定履约的,构成违约,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拍卖人及委托人提交竞得人违约相关说明后,转汇至委托人,由委托人自行处置。7.如竞租不成,竞租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统一退还(不计息)。8.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竞得人办理完《租赁合同》的签订以及缴纳完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后,经委托人及拍卖公司确认无违约行为,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9.本次拍卖项目的服务佣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该费用由竞得人支付。特别说明:①报名一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②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交易方式1.本次拍卖将于2024年4月1日上午9:30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产权交易厅举行。地址: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2.由现场拍卖师执槌拍卖。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3.拍卖会现场按标的逐个进行。竞租人在其所报名标的开拍前方可进场参与竞租。4.有底价向上增价的拍卖方式。
受让方资格条件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2.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向拍卖人提交委托手续;竞租成功后,竞租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租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租,竞得后不得转让、分包给其他单位及个人。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一)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交: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保证金金额1万元(壹万元整)竞租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一次性汇至以下账户:(5选1)1.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1298; 2.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521199360961000002003503; 3.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子账号:178265434824; 4.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20010267716366600017272; 5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子账号:9558831306000217483。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2日起至2024年3月29日17时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安徽江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40500MA2UUBKK2D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国有企业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转让方联系人牛硕
联系电话17855131777

五、代理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马鞍山市政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谭萍
联系电话0555-2471025 18605550630
地址马鞍山市佳山路366号鸿烈大厦8楼802室

免责声明:

本公告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转让方(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